不讲先来后到 5月1日起北京二十家三甲医院将开展“急诊分级”( 二 )

据了解 , 原国家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WS/T390—2012)中明确提出 , 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 , 将患者分为濒危、危重、急症和非急症1级—4级分级管理 , 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 , 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 , 优先处理较重病人 。 1级患者病情濒危、随时可能危及生命 , 即刻进入复苏室或抢救室进行抢救 。 如心跳呼吸骤停、休克、明确的心肌梗死、癫痫持续状态、体温>41℃、收缩压<70mmHg、血糖<3.33mmol/L等 。 2级患者病情危重或迅速恶化、存在生命危险 , 10分钟内进入抢救室进行救治 。 如严重呼吸困难、昏睡、急性脑卒中、ECG提示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或严重失血等 。 3级患者病情急、存在潜在的生命威胁 , 先于4级非急症患者优先诊治 。 如急性哮喘、吸入异物、吞咽困难、持续呕吐、胸腹痛、轻中度外伤、轻中度出血等 。 4级患者为非急症 , 病情程度一般 , 根据指引顺序就诊 , 等候时间较长 。 如无危险特征的轻微疼痛、不需要缝合的小的擦伤、稳定恢复期患者复诊、仅开具医疗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