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食药监最新抽检结果:30批次不合格 涉及鸡肉、豆芽、河虾、小白菜……( 三 )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7大类食品 , 包括:食用农产品、蛋制品、糕点、饮料、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酒类、方便食品 。 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如豆芽、禽肉、河虾等)、学校食堂餐饮具 。 不合格原因初步分析如下:

1、本次抽查中发现流通领域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

原国家食药总局、卫计委、农业部三部委2015年第11号公告中明确“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 , 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 , 且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 。 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 , 现重申: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 , 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

4-氯苯氧乙酸钠是植物生长调节剂 , 可促进豆芽下胚抽粗大 , 减少根部萌发 , 加速细胞分裂 。 人体过量摄入会刺激皮肤粘膜 , 伤害食道和胃粘膜 , 出现恶心呕吐的现象 , 对人体具有一定积累毒性 。 被检出的原因如下:(1)农户食品安全意识薄弱、法制观念淡薄 , 因无根豆芽便于清洗食用 , 为提高市场供应、增加产量而非法添加;(2)豆芽运输过程不耐贮藏 , 添加进去增加其抗逆性 , 并达到保鲜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