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调整规范16项医疗费用 早产儿护理费不得与新生儿护理费同时收取( 二 )

北京再调整规范16项医疗费用 早产儿护理费不得与新生儿护理费同时收取

----北京再调整规范16项医疗费用 早产儿护理费不得与新生儿护理费同时收取//----

根据这份最新的“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等调整事项表” , 本市门/急诊留观诊察 费规定为每日10元 , 但要求同一日内发生门诊和急诊留观的 , 只能收取一个留观诊察费 , 门诊费为10 元 , 急诊费为20 元 。 留观超过24小时后 , 第二日起则按照相应医院等级住院医事服务费 , 进行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