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调整规范16项医疗费用 早产儿护理费不得与新生儿护理费同时收取

北京再调整规范16项医疗费用 早产儿护理费不得与新生儿护理费同时收取

----北京再调整规范16项医疗费用 早产儿护理费不得与新生儿护理费同时收取//----

“同一日内发生门诊和急诊留观的 , 只能收取一个留观诊察费, 门诊10元 , 急诊20元 ”“ 早产儿护理每日40元 , 不得与新生儿护理同时收取”……刚刚 ,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卫计委、北京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 , 结合本市医疗服务实际 , 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等16项价格项目规范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 要求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做好收费系统维护和价格公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