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严格的总量控制来了


为规范四川省DGR付费方式改革 , 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医保支付体系 , 近日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的实施意见》 。

更严格的总量控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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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保障中心介绍 , 2018年以来 , 四川省内各地积极开展DRG付费改革试点 , 截止2021年5月 , DRG付费试点统筹区已达13个 。 试点工作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的同时 , 也存在DRG分组、权重等技术标准不同 , DRG结算流程和系统规范性不高 , 推进进度不平衡 , 改革实施效果可比性不强等问题 。 为确保全省DRG付费改革的标准性、规范性、科学性、统一性 ,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
如果大家细心看文件名称 , 或许会发现和之前我们所知的DRG、DIP有所不同 。 譬如2020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 , 其中主题名称是“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 在同年10月 , 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其中两个主题名称“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 。
而四川省医保局发布的这个意见 , 既包括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 同时还有点数法付费 。 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四川省将会结合国家医保局的两个方案呢?让我们看看他们具体的操作流程 。
从基本原则看 , 第一条就是保障基本 , 医有所保 。 坚持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 简单地说就是统筹区域要保证年度医保基金不超支 , 更容易地理解就是在统筹区域实施总量控制 。
如果我们看DIP在国内的历史发展看 , 江苏省淮安市早已给了答案 。 江苏省淮安市是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最早的城市之一 。 当时淮安市医保基金面临收不抵支的困境 , 医保资金有崩盘的危险 。
2003年10月淮安市启动付费方式改革 , 淮安市运用“工分制”原理 , 通过总额预算管理和点数法相结合方式 , 将单病种的绝对金额转变为不同病种之间的相对价值 , 一方面体现了“量入为出”的医保基金分配理念 , 另一方面点数法实施后 , 医保不再给单个医疗机构分配总额指标 , 强化了区域内的医保预算竞争 , 可以将所有医疗机构的利益捆绑一起 , 鼓励医疗机构相互进行竞争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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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数据显示 , 淮安医保改革效果非常显著 , 2004-2013年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年均增幅只有2.88% , 控费效果明显 , 化解了改革之初的医保基金穿底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