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研究局|王雍君:数字经济背景下支持“双循环”格局的财税政策设计( 六 )


许多“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 只有身处特定辖区(财政边界)才能使用或受益 , 由此构成区域竞争优势或劣势的一项关键条件 。 在服务差距大到足以扭曲要素流动和商业决策依赖的竞争条件时 , 服务均等化即应被作为一项重要的矫正机制发挥作用 , 以培育共同市场并支持其有效运转 。
类似地 , 在地区间服务差距大到足以弱化潜力区域的吸引力时 , 均等化即应被作为强化潜力区域吸引力的机制发挥作用 , 以促进对集聚经济的利用 。
与基于区域流动性的竞争中性和集聚经济目标不同 , 服务均等化目标基于非流动性 , 要求把资源留在或引向服务所在地而非经济上的潜力区域 , 以促进各个特定辖区的社会凝聚力 。 在此视角下 , 财税政策的焦点是社会性服务投资的分配性配置 , 覆盖大小各异的大量辖区 。 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和基本住宅保障服务 , 都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性服务的主要类型 , 区别于以物为本的经济性服务 , 主要是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各类公共设施与服务 。
对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强调 , 进一步增强了将其纳入双循环财税政策框架的重要性 。 国发[2017]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指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 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 。 ”2018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承诺到2035年 , 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竞争中性与集聚经济要求一种鼓励流动性的财税政策 , 确保把生产要素、就业机会和人口引向作为增长中心的潜力区域;相比之下 , 均等化目标则要求一种把资源“留在原地”的财税政策 , 不从政策上系统地鼓励人口与就业机会迁移 。 更一般地讲 , 竞争中性和集聚经济目标基于“人的繁荣” , 一如候鸟 , 哪里好就飞向哪里;均等化目标基于“地点繁荣” , 即便这些地点并非潜力区域也是如此 。 均等化目标一旦被置于双循环财税政策框架之下 , 意识到它与“竞争中性”和“集聚经济”目标存在潜在冲突、因而需要协调一致 , 在政策制定与实施上就变得非常重要 。
潜在冲突的另一个方面涉及财政资源配置:给定资源总额 , 分配给聚焦经济目标的资源越多 , 分配给均等化目标的资源就越少;反之亦然 。 现行转移支付体制亟需重构这一重大的财税政策主题 , 由此而来 。 考虑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的40%左右来自中央政府的巨额转移支付 , 尤其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