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研究局|王雍君:数字经济背景下支持“双循环”格局的财税政策设计( 七 )


现行体制下 , 转移支付被划分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前者未事先规定用途 , 后者则预设特定用途;两者的界限在实务上相当模糊 , 以至哪些划归“财力”、哪些划归“专项”转移支付 , 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的 。
常识和原理告诉我们 , 良好的决策与管理不可能在有缺陷的分类下达成 , 因为如何分类大致决定了资源配置方式与格局 , 进而决定资源流向和流量 , 进而影响过程和结果 。 总的来说 , 正确分类的特殊重要性常被低估 。 只是满足“既合乎逻辑、又直达目的”的分类 , 才是正确且合意的分类 。 合乎逻辑意味着分类上的既无重复、又无遗漏 。
以此言之 , 将转移支付从现行的“一般/专项”框架重构为“开发性/均等化”框架 , 既是必需的也是适当的 。 “一般/专项”的分类明显基于用途(usage) , 尽管是有益的和必要的 , 但因与有效配置资源这一根本目的联系很弱 , 无法为转移支付的空间配置创设充分基础 。
无论如何 , 当前转移支付体制的分类紊乱与任意性问题亟需解决 。 从支持管理决策和双循环格局的角度看 , 重构为“开发性/均等化”框架不失为最优方案 , 并确保划分标准的清晰性和充分性以确保有效执行与实施 。
具体地讲 , 开发性转移支付应基于流动性 , 依据对中长期增长前景的评估 , 采用空间集中点模式 , 确保财政资源被集中性分配给作为“增长中心”或“增长极”的少量潜力区域 , 避免“政出多门、钱出多门”式的碎片化和“洒胡椒面” 。 此现象的盛行至今仍是政府间财政体制上的顽症 , 招致诸多负面后果 。
与开发性转移支付直接联结竞争中性(共同市场)和集聚经济(区域发展战略)不同 , 均等化转移支付直接联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 并间接支持竞争中性 , 但与集聚经济目标存在潜在冲突 。 集聚经济目标要求资源配置以“人的需要”和区域发展潜力为基础 , 并且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在特别有希望的区位——精心选择的增长中心;相应地 , 要求人力资源项目起主导作用 , 以鼓励人口、教育与培训、机会均等和就业信息系统地流向潜力区域 。
均等化转移支付基于非流动性 , 旨在满足国家和地方层面上的最低服务标准 , 即便并非潜力区域 。 总的来说 , 它根植于如下理念:一国公民无论身居何处 , 亦无论其经济状况和社会背景 , 均享有获得最低标准基本公共服务供应的权利 。 这项权利附着于社会共同体成员这一共享身份之上 , 因而与生俱来 , 反映社会成员资格意义上的、最基本的社会平等形式 。 这种平等形式可以兼容、甚至要求经济财富分配上的某种不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