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室里有位受害儿童,要报警吗?期待有更多人能履行起报警义务


今天是儿童节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今天起正式施行 。 这版「未保法」中 , 新增了 7 处涉及强制报告的内容 。
2020 年 5 月 7 日 ,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 , 规定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性侵、家暴、欺凌、拐卖等 9 种不法侵害时 , 包括医生在内的责任主体必须报警 。 如今 , 这一制度被「未保法」吸纳 , 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 。
今天 , 「偶尔治愈」发布这篇文章 , 期待有更多人履行起报告义务 , 而有关部门也能将一些制度细节加以完善 , 给予报告人和被害儿童更多支持 。
两种选择
医生程杨相信 , 如果再次遇到感染性病的孩子 , 自己会比一年前做得更好 。
去年 6 月 , 他所在的重庆某三甲医院的皮肤性病科 , 出现了一位 7 岁的女孩 , 外阴和肛周布满了尖锐湿疣 , 令门诊的女医生大吃一惊 。
陪诊的母亲对感染原因毫无头绪 。 她告诉医生 , 自己来自贵州农村 , 长期遭受丈夫家暴 , 几次提出离婚 , 对方都不同意 , 也不出钱抚养孩子 。 因此 , 她不得不外出打工 , 将一对儿女留给公婆看管 。 这次难得和女儿在重庆相聚 , 却意外发现她下体的异常 。
医生问女孩 , 是否有人接触过「下面」?她一言不发 , 紧张得全身发抖 。
安抚了好一会 , 医生再次小心试探 。 「平时是跟奶奶睡觉吗?」女孩摇头 。 「是弟弟吗?」仍然摇头 。
在母亲的逼问下 , 她终于支支吾吾地说 , 是爷爷……
当天晚上 , 程杨从女医生那里听闻了女孩的情况 。 当时还有三四位医生在场 , 无不为此愤慨 。 大家围在一起讨论:能报警吗?
「但大家想 , 患者已经走了 , 我们有没有权利替她报警?报了警 , 警察问你 , 你怎么说?很多信息都不清楚 。 如果没有找到当事人 , 会不会说你报假警?」最终 , 几位医生决定暂时搁置这个想法 。
实际上 , 一个多月前 , 九部委共同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 规定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 , 公职人员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者 , 必须向公安机关和主管行政机关报告 。 医务工作者就在规定的责任主体中 。
诊室里有位受害儿童,要报警吗?期待有更多人能履行起报警义务
本文插图


年轻医生们很想做些什么 , 接诊的女医生尤其后悔 , 哪怕已经提醒了那位母亲报警 , 「还是不该这么放她们走 , 连电话都没留」 。 大家商量 , 由程杨处理成匿名的门诊故事发到微博上 , 给公众一点警示 。
郭宏敏也曾和同事讨论过是否报警的问题 , 当时他们坐在开回医院的急救车上 , 刚刚目睹了令人恐惧的死亡现场 。 不同的是 , 他们的选择是报警 , 而且决定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