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特慢病患者:今后可到定点药店直接取药

为保障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患者用药需求 , 避免出现医院特殊病、大病患者用药紧缺问题 , 通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经过严密论证和精心考察 , 于2018年7月27日与通辽泽强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泽强二五三药店签订了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定点药店服务协议 , 首家门诊特慢病定点药店落地通辽 , 医保患者可以在定点药店享受门诊治疗特慢病医保待遇 。

根据《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等文件要求 ,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定点零售药店为重大疾病医保患者提供高值药品 , 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 我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患者使用53种国家谈判药品等门诊特慢病药品 , 可以在门诊特慢病定点药店实现即时结算 。 具体经办流程如下:

1、医保患者按照《通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特殊疾病实行统筹基金支付管理细则》和《通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管理细则》规定 , 携带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病历及由执业医师填写的《通辽市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特殊疾病申请表》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门诊特慢病医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