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通道”之外,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门诊保障政策还有哪些?( 三 )


目前 , 绝大部分统筹地区已建立了门诊慢特病政策 , 主要选取门诊治疗周期较长、费用较高、病情相对稳定且短期内无法治愈的疾病 。 从具体病种领域看 , 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传统意义上的慢性病 , 包括心脑血管疾病、代谢类疾病、精神系统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另一类是门诊治疗的重特大疾病 , 包括恶性肿瘤、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类疾病等 。 各地明确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及诊断鉴定标准 , 患者需经过医保机构批准确认后可纳入报销 , 并要求患者定期复核 。 同一统筹地区内 , 职工和居民医保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病种普遍接近 , 但在报销额度与比例上 , 职工医保待遇普遍优于居民医保 。 部分城市还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及费用情况 , 将病种划分为不同类别 , 按类设置不同的报销限额 。 门诊重特大疾病一般按住院管理 , 其年度报销限额与住院年度封顶线相同 。
国谈品种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药品 , 适合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 比如四川省将门诊特殊疾病分为四大类 , 并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 从用药、检查项目、病种上进行限制 , 在保证患者及时用到国谈新药的同时 , 有效控制医保费用 。 福建省从医保端出发 , 对门诊特殊病种设置了封顶线 , 高血压及糖尿病的封顶线为6000元 , 其他病种按住院标准执行 , 每人每年14万元;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病种封顶线根据病种为2000元-8000元 , 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封顶线为12万元 。
总之 , 门诊慢特病政策保障水平显著高于普通门诊统筹 , 能一定程度上保障谈判药品的使用和支付 。

“双通道”之外,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门诊保障政策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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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管理政策
特药管理政策是指针对部分未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 但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适合门诊使用或药店供应的高值药品制定的单独医保管理政策 , 也叫单行支付、单列支付、按固定比例支付、国谈药品门诊保障政策等 , 以下统称特药政策 。 该管理模式是创新性的保障国谈药品顺利的重要政策路径 。
截至2021年4月底 , 北京、福建、四川、重庆、吉林、辽宁、新疆等21个省市出台了特药管理政策 。 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主要有两类:一是重特大疾病用药 , 如肿瘤用药、罕见病;二是其他疾病中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 。 特药管理一般不设起付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般同住院或门诊特殊病待遇 , 有效缓解了患者用药负担 , 也减少了挂床等浪费医保资金的现象 。
在执行特药管理的省市 , 大多数都开设了药店、医院“双通道”供药模式 。 医生开具处方外配 , 患者通过定点药店购药并进行医保结算 , 发挥药店在国谈品种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 也进一步提升了患者的用药可及性 。 “双通道”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国谈药品进院难问题 , 提供患者用得上、用得起国谈好药的双重保障 。 为此 , 国家医保局2021年5月10日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 规范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要求 , 相当于为国谈品种落地增加了院外药房 。 “双通道”药店作为新的供药渠道 , 在医院监管模式改革跟不上医保改革步伐 , 医院管理中的总控、药占比、绩效考核等指标和国谈品种落地政策未理顺情况下 , 不失为比较务实的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