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8天!这一案件让人想起了江凤林( 二 )



但是 , 医疗机构医闹伤医 , 真的是“小纠纷”吗?只能按普通的治安案件来对待吗?

我们不妨看看国外对伤医和医闹的处置态度 。

比如 , 在美国 , 医患之间一旦发生暴力冲突 , 医院便会报警 , 绝不会私了 。 美国有一个专门的警察机构 , 就是医院警察 , 主要职责是为医院提供执法服务和保障医院的安全 。 早在20世纪70年代 , 美国的各地的医院就开始逐渐出现了医院警察这一部门 。

必须说明的是 , 这个医院警察可不像中国医院的保安 , 美国医院警察执法权很大 , 也很“实在” , 时时都是荷枪实弹 。 如果医闹者要反抗 , 警察有权动用武器 , 包括开枪 , 并且对造成的死伤不负法律责任 。

接到医务人员报警 , 警察到达现场后 , 立刻对闹事者进行劝离 。 如果闹事者不服从 , 就会被警察逮捕 。 如果医护人员受伤严重 , 就会向法院诉请索赔 , 伤人一方将会面临巨额的赔偿金 。

在医院里 , 你即便只是找医护人员吵架 , 也会被认定是在公共场合寻衅滋事 。 大声争论在中国那都不是事儿 , 但在美国不行 , 你对医护人员言语攻击 , 甚至吵骂 , 很可能就会把自己送进监狱 。

以上 , 是法律对医闹和伤医方面的处理态度和程度的问题 , 这是一方面 。


行拘8天!这一案件让人想起了江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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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是中国的医患关系似乎进入一个误区 , 只要求医 , 不要求患 。 患者有权利有资格选择医护 , 有资格投诉医护 , 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 但是医护永远没资格选择患者 , 哪怕这个人再讨厌你也得管 。

所以这一点 , 必须要进行改革 。 正常的医患关系 , 必须是双方选择的过程 , 患者选择医生 , 医生也能选择患者 , 这样才能互相信任 , 彼此尊重 。

对此 , 有一位骨科医生的遭遇最能说明问题 。 一个酗酒导致股骨头坏死的患者 , 拟行髋关节手术 , 术前谈话时患者爆粗口:“你tmd给我好好弄 , 要不然我弄死你这王八蛋!”

这位骨科医生惊愕望着他 。 患者大怒:“你丫还敢瞪我 , 你特么瞪着个大眼睛要干嘛 , 我把你丫大眼珠子扣出来你信不信!”

骨科医生吓得不敢多说一句话 , 直接离开 。 事后 , 那名患者的老婆找到骨科医生说:“大夫您别往心里去 , 他喝酒喝的脑子有问题 , 自己又把抑郁症的药物减量 , 特别容易跟人呛 , 我已经跟他说好了 , 不会再骂您了!”

骨科医生见此安慰她说:“没事的 , 我们见过很多各种各样的患者 。 ”可话音未落 , 那名患者又突然拄着拐走到医生身后 , 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吼道:“你过来 , 我tmd弄死你!你特么还瞪我 , 就你眼睛大是不是?我特么给你丫扣出来!”好几个医生和护士一下子抱住他 , 才勉强分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