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真的发生过资本主义萌芽吗?
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知道,在初中(还是高中)的历史书上有这样的论述:明朝末年在江南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其论述大致如下:
“手工业各行业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明朝后期,在南方一些地区的丝织、榨油、制瓷等行业中出现了新的经营手段,即开设工场,使用自由雇佣劳动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类似情况在清朝继续有所发展...其实在明朝中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有一些江南的手工业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是为资本主义萌芽。”
而这种说法之所以流行,很可能和下述这段wei人讲话有关:
“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促进了这种发展。外国资本主义对于中国的社会经济起了很大的分解作用,一方面,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破坏了城市的手工业和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又一方面,则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
话中认为,中国古代工商业已经在逐步发展中,虽然迟缓,但迟早会慢慢发展出资本主义。毫无疑问,这段话对历史教科书的历史观造成了很大的指导性的影响,也为明末资本主义萌芽说“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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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除了这个“纲领性”的指导,教科书认为明末资本主义萌芽的学术依据是什么呢?
很简单,是指随着丝、麻、棉纺织业的发展,明朝中后期在江南等地出现的纺织作坊。这些作坊由“资方”提供生产资料,雇佣的“员工”则出卖自己的劳动和时间换取一定的收入,双方形成了“劳资关系”的雏形,因此可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乍一看,这种说法似乎无懈可击,但只要稍稍深入思考一下,就可发现其中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明朝中后期苏杭织造隶属于国家管控。看过大明王朝1566(并不是说这个片符合历史,而是说关于江南织造行业的大体权力架构还算没错)的都知道,一个司礼监的中层太监就能掌握整个江南织造行业的生杀予夺之权
。而这些织造局存在的目的,也一点都不“资本主义”。织造局存在的主要目的,是:
负责上用(皇帝所用)、官用(官员所用)、赏赐以及祭祀礼仪等所需丝绸的督织解送。
也就是说,织造出的产品主要不是面向自由市场,而是为了满足小部分权贵的需要。当然,织造的产品也可以用于出口,但同样不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而是被权力操纵 ,或为国礼赠送,或在一盘棋统筹下为国家赚点“外汇”。而西方“真正”的资本主义,则是在市场的催生下产生的。以英国为例,羊毛纺织业的兴旺,让更多的人口和资金涌入了这一行业,进而促进了技术的大跨步发展。其生产出的产品,也都是以市场为导,在市场中自由流通的。
而在自由贸易的市场背后,是西方数百上千年来不断发展的公民概念。在贸易-工商业从业人员社会地位还没有那么高的古典世界,公民身份这一概念保证了西方商人绝不会如士农工商中叨陪末座的“商”一样任意被人歧视和欺压(无论是希腊还是罗马,都没有商人不得成为公民,或者公民不得经商的法律)。到了中世纪,商人的聚落形成了商业城市,城市的权力自然就掌握在这些商人公民手中;他们或通过武装抵抗,或通过法律斗争,为自己在皇帝、教士和贵族面前赢得了近乎平等的地位。此外,由于西方成熟的理性法律传统和不断改进,越来越接近正义的审判程序,让商人-公民的权益能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
而这些,在古代中国都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甚至是想都不可能想到的)。在古中国,只有臣民、臣畜、奴才的概念,从不知公民为何物。法律也总是让位于当权者的意志,审判多以严刑拷打为手段,程序正义的概念当然也是闻所未闻。商人又由于对皇权的潜在威胁,而遭到历代暴君的严厉打压。在中国古代,商人始终是最悲惨的群体之一,平日里被苛捐杂税压得踹不过气来。稍有不慎就会被虎狼吏盯上,以各种名义巧取豪夺,像待宰羔羊一般被肆意虐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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