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离婚证需要收回吗

离婚后再婚,离婚证需要收回 。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
【离婚后再婚离婚证需要收回吗】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
我想问一下再婚离婚证需要收吗办理再婚登记后,离婚证不会收走的 。离婚证在民政部门办理时会备案,所以离婚证在已再婚后就失去了意义 。就证件本身而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当事人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以及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都需要出示离婚证 。所以说,离婚或者再婚后,离婚证不要丢弃 。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