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大动作!16亿甩卖旗下全部27家村镇银行股权,谁是接盘者( 六 )


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村镇银行机构组建数量已达1601家,其中中西部地区机构占比65%;村镇银行坚持专注“存贷汇”等基础金融服务,近六成资产为贷款,近九成负债为存款,吸收资金主要用于当地;持续加大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2%,连续四年保持在90%以上;坚持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开展信贷业务,户均贷款余额37万元,连续五年下降。


村镇银行试点之初,监管部门就探索主发起人制度,主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能低于15%(此前为不得低于20%)。


银监会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对主发起行职责进行了规范。


总的原则是,主发起行应通过村镇银行股东会及董事会有效履行出资人及大股东职责,对村镇银行实施并表管理,积极维护村镇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及经营自主权,支持村镇银行做好支农支小服务。为了充分发挥主发起行制度优势,克服村镇银行在制度、经验、科技系统等诸多方面的不足,指导意见还明确了主发起行的风险管理责任和支持保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