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金针菇工厂来了,销售人员仅10人( 三 )


根据基金合同 , 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本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的3年为固定存续期限 , 3年后的对应月对应日的前一天即为到期日 , 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 , 非工作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到期日 。 本基金自基金成立日满一年后 , 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基金;本基金存续期满后可以延期” 。 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于2015年5月28日设立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 存续期间已逾三年 。 通过检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 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目前的存续状态为“提前清算” , 尚未注销 , 仍依法存续 。
根据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 , 基金清算程序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 由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制作清算报告;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 由于公司股票处于停止交易状态 , 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票无法交易变现 , 不能履行其基金合同约定的“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基金清算程序 。
联创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分别持有公司0.7748%、0.3757%的股份 , 均不存在持股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情况 。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 , 需对上市后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作出减持承诺的主体不包括联创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需遵守相关规定 , 联创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减持行为无特殊规定 。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联创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所持公司股份须遵守前述法定锁定期的义务 , 即使其在公司上市前存续期已到期 , 其所持公司股份亦属于变现受限资产 , 须待该部分资产可变现后才可进行该部分资产的清算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2017年版)》规定:“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限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定向增发登记、配股登记和股权激励股份登记等业务时 , 应按相关业务指南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 并及时申报限售股份限售期限、持有人类别标识以及托管单元名称和代码等信息 。 本公司根据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发行人提交的股份登记申请书等材料进行限售股份的登记”;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9年修订)》规定:“对于IPO前股份 , 本公司对发行人……提供的IPO前股份登记数据进行证券账户及托管单元有效性、证券账户与证件号码是否匹配等校验……如数据校验无误 , 则本公司出具《证券发行登记申报明细清单》……经发行人确认的《证券发行登记申报明细清单》为IPO前股份登记的依据……本公司根据发行登记申请材料及发行人确认的《证券发行登记申报明细清单》对申请登记股份予以正式登记 , 并完成司法冻结、质押冻结的登记及股份限售等工作” 。 因此 , 根据上述登记结算业务规则 , 由公司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初始登记 , 无需取得联创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慧创联创新三板1号投资基金的同意即可办理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