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康复救助不低于1.5万( 二 )

细则还对项目申请,初筛与审批,复筛与手术,术后安置与康复训练,产品采购、配送与管理等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

在定点服务机构方面,细则规定,定点机构参与项目服务的专业人员须通过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或省级康复机构项目专项技能培训,达到承担项目相关工作要求。定点手术医院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按照《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医院认定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共同认定。各定点医院要成立项目工作组,指定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与省项目办签订协议,按照先手术、后结算的办法,在规定资助范围内不再收取受助者其他费用。

细则要求,省项目办要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报告。通过实地督导检查、调阅档案资料、家长满意度调查等形式,检查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各定点医院要为每名受助儿童建立档案,开展术后随访跟踪,做好术后效果评价和项目年度工作报告。省残联与省卫生健康委根据项目绩效报告(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作出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