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院绩效考核谈医保“按价值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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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前的几天 , 也就是1月30日 , 一份题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的公开文件赫然跃上了各大网站头条 , 让节日前夕原本沉寂的医药圈又再度活跃起来 。

这份文件明确提出 , 为了“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 ,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 要“通过绩效考核 , 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 , 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 。 ”同时 , 文件还在最后详细列出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 包括了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四大类共计55个指标 。

对于这份文件 , 业内普遍将关注度放在“取消药占比”上 , 即用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的药占比指标进行考核 。 诚然 ,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亮点和突破 , 说明我们国家的医改正在由“一刀切”的粗放式改革向精细化过度 。 然而小保却从这份文件中想到了另外一个也曾被专家和学者反复提及的相关问题——按价值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