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来了!杭州已有公司和医院探索上门护理服务( 二 )

其中 , 开展试点的机构必须是确定取得资质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 , 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 , 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 。

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 , 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 , 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 , 配备一键报警装置 , 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 。

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当具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技术、技术人员、信息安全系统等 。 基本功能至少包括服务对象身份认证、病历资料采集存储、服务人员定位追踪、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服务行为全程留痕追溯、工作量统计分析等 。 不得买卖、泄露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