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福建法院发布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六 )


【评析】
本案原、被告都拥有各自在不同商品类别注册的商标 , 本案的难点在于认定被告对其注册商标使用是否属于正当使用 , 对此 , 法院应当结合商标使用人的经营范围及商标的使用场景、使用方式、消费对象的认知等因素综合判断 。 从现状看 , 我国从事零售服务的企业尚无专门的注册商标类别 , 而被告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享有百果园的注册商标 , 该商标还被原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 从我国各大企业生产经营实践情况看 , 多数大型零售企业都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注册了自己的服务商标 , 故应认定被告在推销水果时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属于正当使用 。 另外 , 考虑到被告与原告分别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及后端 , 司职分工不同 , 在商标使用人的经营范围未有实际交叉以及在各自经营范围均持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 , 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的商标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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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名商标的保护要注意平衡商标权利人和其他同业者的利益——林小荣与武夷山善颖茶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
原告林小荣于2012年2月7日获得“玖龍窠”注册商标 , 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茶叶代用品、茶饮料等(第30类),该商标于2016年12月30日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 林小荣委托代理人通过公证程序在“武夷山善颖茶业有限公司(下称善颖公司)”的网店购买了商品名为“九龍窠”茶叶一份 , 茶叶泡袋、茶叶盒表面、纸袋包装上均印有善颖公司的名称、“善颖”注册商标及“九龍窠”肉桂标识 , 茶叶盒底部标有出品方为善颖公司 。 “九龍窠”肉桂标识与林小荣主张的“玖龍窠”商标比照 , 涉案商品包装标识“九龍窠”的“九”字简繁体及书写字体与“玖龍窠”注册商标不同 。 被告善颖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茶、茶饮料等(第30类)注册了“善颖”商标 , 并开办了淘宝店铺 。 林小荣主张 , 其经调查发现 , 善颖公司未经许可 , 擅自生产并通过电子商务网站销售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九龍窠”肉桂茶叶 , 侵犯了“玖龍窠”注册商标专用权 , 请求判令善颖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玖龍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 不得作为商标 。 故非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地名 , 依法可作为一种商标类型 , 同样具有商标的共性 , 即包括区别相同商品的不同经营者的功能 。 本案中“九龙窠”是武夷山市武夷山风景名胜景区内的一条峡谷的地名 , 也是武夷岩茶产区山场的俗称 , 不属于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地名 , 而且“玖龍窠”商标已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 , 故林小荣注册的“玖龍窠”商标为有效商标 。 林小荣注册的“玖龍窠”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茶叶代用品、茶饮料等 , 在该核定范围内 , 林小荣注册的“玖龍窠”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保护 。 善颖公司在被控侵权商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九龍窠”标识 , 存在利用普通茶叶消费者对武夷山“九龙窠”山场的认可度或攀附他人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地名商标的故意 , 主观上并非善意 。 善颖公司抗辩其在涉案商品包装中使用“九龍窠”标识属于对地名的正当使用 , 理由不能成立 。 故一审法院判决:善颖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林小荣“玖龍窠”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 并赔偿林小荣经济损失20000元(含合理费用) 。 该案判决后 , 双方服判未上诉 , 案件现已生效并履行完毕 。
【评析】
在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同时 , 也要合理维护正当的公众利益 。 对县级以下的地名商标应予以保护毋庸置疑 , 但在保护权利人商标权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同业者的正当使用 , 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正当使用该地名来表示商品与产地、地理位置等之间的联系 。 本案中“九龍窠”既是商标又是地名(武夷岩茶山场) , 与其他臆造词汇相比 , 是一个固有显著性较弱的商标 , 但经过权利人的使用后于2016年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 即经使用后显著性明显提升 , 对该商标的保护力度应大于普通地名商标 。 该案判决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判赔金额虽不高 , 但明确了地名商标受保护的事实 , 规范了他人对地名商标的正当使用 。 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 , 又照顾到了其余同业者的合理使用 , 对于规范地名商标的泛滥标注具有借鉴意义 , 扭转普通消费者购茶“只认山场不认国标”的错误理念 。 武夷岩茶是福建茶产业的代表 , 本案自立案以来就受到省内相似情况茶产业从业者的关注 , 此案判决对今后的同类地名商标案件的审判具有借鉴意义 。 本案裁判结果对于武夷岩茶的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 既符合法律规定 , 避免“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 也避免了地名商标权利人的垄断使用 , 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规范武夷山茶叶市场 , 保障武夷岩茶品质 , 塑造武夷岩茶对外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