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4月30日起施行(17)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每日8:00至23:00 , 以及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之外时间每日15:00至22:00 , 播出的节目应当适宜所有人群收听收看 。

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全天播出未成年人节目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要求 , 在每日17:00-22:00之间应当播出国产动画片或者其他未成年人节目 , 不得播出影视剧以及引进节目 , 确需在这一时段播出优秀未成年人影视剧的 , 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要求 。

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网络专区每日播出或者可供点播的国产动画片和引进动画片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规定 。

第二十四条 网络用户上传含有未成年人形象、信息的节目且未经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同意的 ,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接到通知并确认其身份后应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