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4月30日起施行(15)

(五)未成年人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或者暂停播出过程中 , 不得插播、展示广告 , 内容切换过程中的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 。

第三章 传播规范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应当通过自制、外购、节目交流等多种方式 , 提高制作、播出未成年人节目的能力 , 提升节目质量和频率、频道专业化水平 , 满足未成年人收听收看需求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在显著位置对所传播的未成年人节目建立专区 , 专门播放适宜未成年人收听收看的节目 。

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网络专区不得播出未成年人不宜收听收看的节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