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年少不懂孔乙己,再读懂已是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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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孔乙己》这篇小说是采用第一人称的手法以“酒馆伙计”的角度来讲述孔乙己的生平。小说开篇写到酒馆中的客人身着短衫的顾客站在外面喝酒,身着长衫的则坐在店里喝酒。而孔乙己则一个极其显眼的存在,身着长衫却站着喝酒,这说明孔乙己虽承担不起坐着喝酒的价钱,但又有着读书人的倔强身着长衫站着喝酒,显然孔乙己本人是极其矛盾的。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场景是人们都笑话孔乙己,而对于笑的原因却各不相同,接着我们来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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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笑:我是咸亨酒店的伙计,在酒店里毫无地位可言,并且我十分难得一笑,只有在孔乙己来的时候我才能笑而不被骂。有一次孔乙己来问我茴字怎么写,我的第一反应是这种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同样都是苦命人,我不仅没对孔乙己感同身受,甚至还自行分出三六九等,这显然在长期的讨生活过程中我的心里已经形成了极为顽固的阶级之分。“我”的笑是来自一个已经接受了自己就是个“奴才”命的人对做不成奴才的人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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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衣帮”的笑:短衣帮是指的那些做工的人,他们向来看不上这种穷酸秀才,认为我们分明都是一样的,你却总是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并且孔乙己虽没钱,但他极其注意自己的品行,赊账从不会超过一个月,也因此引来短衣帮的嫉妒,于是他们便采取诽谤、嘲讽的方式嘲笑孔乙己,这不再是浮于表面的嘲笑,而是触及灵魂的重击。“短衣帮”的笑实则是对穷酸读书人的侮辱和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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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便是长衫主顾和掌柜的笑,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权威和利益,他们的笑不再是笑而是打。孔乙己在没钱吃饭时没有去偷食物,也没有偷钱,但他却干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偷书,虽然偷这种行为令人不齿,但是偷书却让我们感到一丝心酸,也让我们对他有一点敬佩,饥寒交迫的他仍想着读书,这是多么大的毅力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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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人们大多金钱至上,高中时说选理科吧,文科学出来没什么用;大学时又说选金融吧,好就业,对于那些冷门学科一概不考虑。但如果整个社会都形成这样的定式,整个民族该如何全面发展,也许文史类的专业的确不能短时间量化成金钱,但它就真的没有用吗?我们的时代需要多一点醉心学术的人,少一些金钱至上的浮躁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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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说说小孩子的笑,孔乙己在自己都生存艰难时却还将茴香豆分给小孩子,如此温暖的举动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的善良,同时孩子们的笑也让孔乙己的内心充满温暖。至于孔乙己,那个失去信仰的人是不是和如今的我们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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