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讲究避讳,除了皇室、尊者、贤者外,还有一类避讳最让人头痛( 二 )



避国讳还有缺笔、空字、复盖等方式,这些都是用于书写时的避讳方法。缺笔法是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如果缺最后一笔成了其他字,那就缺倒数第二笔,或采取其他方法。如孔子的名字孔丘也是国讳,丘字缺一笔成了“斤”字,因此缺倒数第二笔。地名中有丘字的,如直隶任丘县,写作任邱县。
空字法是将应避讳之字空而不写,如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凡当代皇帝名字的字,都不写,以“上讳”代之,不注。唐人修《隋书》,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把王世充的世字空而不书,而写成“王充”。
复盖法是将应避讳的名字之字写出,以纸复盖。清代纂修的《大清历朝实录》,以朝为单位叙述该朝皇帝在位时史事,每朝开始,必须写出皇帝名字,不能不写。又须表示出不触犯圣讳之意,于是以黄纸盖上,可见当时为了敬避帝讳,可谓挖空心思。
古代讲究避讳,除了皇室、尊者、贤者外,还有一类避讳最让人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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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士子、官员特别应注意书写时对圣讳的避讳,如果在著述、考卷、公文、书信上面忘记避讳,即所谓“犯讳”,落在白纸上的黑字变成了无法否认的罪名。清代的文字狱之一——王锡侯《字贯》案,便是明显的一例。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西新昌县人王泷南,控告举人王锡侯所著的《字贯》一书,诋毁康熙朝由圣祖钦定的《康熙字典》一书不便利用,编得不好。江西巡抚海成看了《字贯》一书序文中王锡侯贬低《康熙字典》的语言,认为文中虽无悖逆之词,但贬抑皇帝钦定之书,实属狂妄不法。
此事上奏朝廷后,乾隆帝开始也认为王锡侯不过是个狂妄之徒,但当他审查《字贯》一书时,在“凡例”中又发现把清圣祖、清世宗及他的祖孙三代的名字全部列出,并未避讳,不禁勃然大怒,认为这比海成所说的罪行要严重,是“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律问拟”,最终,王锡侯斩首,几个儿孙发往黑龙江为奴。
古代讲究避讳,除了皇室、尊者、贤者外,还有一类避讳最让人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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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讳,主要指的是家讳,即某家族对尊长之名字的避讳,而其他人与该家族人交谈、字面往来,也应遵从他家的讳称,不然的话,便是失礼。
避私讳也常用改字、替字等方式。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他写作《史记》时,凡遇谈字,则改用“同”字,战国时期的张孟谈,在《史记》中便成了张孟同。这种避家讳在宋代最为盛行,有个叫刘温叟的,因父亲名“岳”,便终生不游嵩岳(嵩山)和岱岳(泰山),也不听音乐。
为自己家的尊长避讳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应避的名字自己都清楚,为别人避讳可就麻烦了,需要了解对方尊长即对方的名讳,古代有句话叫“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后一句说的就是这方面的应注意的事情。避这种私讳比避国讳还不好办,避国讳主要是避皇帝一家,记住其一家的讳称便可应付,而避这种私讳,则每个交往对象及其家族尊长的名讳都要知道,否则稍不注意就会失礼,引起对方不快或招来麻烦。
古代讲究避讳,除了皇室、尊者、贤者外,还有一类避讳最让人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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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的桓玄被选为皇太子洗马(指的是一种官职),友人们前去祝贺,桓玄设宴招待。席间有位客人嫌酒凉,要求温酒。桓玄听到这句话竟然哭了起来。原来桓玄的父亲叫桓温,温酒这句话犯了他家的讳。这位客人知道后非常尴尬,只得起身告辞,欢庆的酒宴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常用的字更不容易避讳。宋代有个田登的地方官,他这个“登”字就不好避,衙门晚间掌灯总是要提到灯字,偏偏这位田登对避讳十分讲究,决不允许属下官吏犯讳而有损他的尊严,不少人因此被他鞭笞,于是,衙门中都将“灯”字改为“火”字。
当时元宵节有放灯的习俗,百姓可自由放灯,田登的下属官吏便奉命贴出告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把放灯写作放火,从此便留下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