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认识一个女孩后……我打110有用吗?( 五 )

Q:

陈先生

本人与女朋友于2018年8月19日在西湖边购买所谓的冒烟冰激凌。在购买前,我女朋友两次询问卖家这是冰激凌吗,卖家都回答是。当时花20元购买一小碗冰激凌,实际品尝结果为类似芝麻球的东西,而非冰激凌。作为消费者受到了欺骗,卖家这是睁眼说瞎话,相信很多消费者都是有苦说不出,吃哑巴亏,这样的钱真的是太好赚了。请问卖家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法?

A: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部许梦琳:

       

卖家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但是这种轻微的欺诈一般也不容易得到赔偿。你可以向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