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镇雄公安局最新通告,城区发现有人干这个直接举报,还有50( 二 )

镇雄县公安局关于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当前,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工作正如火如荼为加强的进行,好环境要共同享受,更要共同呵护。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城区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营造安宁祥和的治安环境是创文明县城具体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镇雄县公安局决定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燃禁放区域:以县城为中心,东至松林湾,西至关口隧道口,南至太阳垭口,北至戒毒所。

(二)禁燃禁放时间:全天24小时禁止燃放。

二、凡违反规定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