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一个小擦挂 两名公交车司机为何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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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发生了一个小擦挂 两名公交车司机为何被起诉?





在道路行驶中,两车发生擦挂是很常见的事,但万州区这两名公交车司机的遭遇有些不一样。近日,重庆晨报记者从万州区检察院获悉,被告人张某某、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审查起诉。仅仅是一个擦挂事故,两名司机为何被起诉?





被“别”了一下





公交车司机马路上飙车





2017年12月14日13时许,司机金某驾驶着公交车从万州区老年大学驶向五桥方向,在经过光彩市场大巴车车站时,张某某驾驶的公交车从右侧车道往左侧车道变道时差点和金某的车相撞。金某眼疾手快,立即紧急制动。因为刹车突然,车上一位乘客没站稳差点儿摔倒。乘客重新站稳后,埋怨了几句,这让金某有些生气。





到站下客后,金某驾车继续行驶。当车辆行驶至观音岩加油站的弯道前时,张某某驾驶的公交车准备从金某右侧超车。这时,金某没有让道,而是往右打方向盘,将张某某的车挡住不让他超。张某某又想从金某的左侧超车,金某又驾车驶回左侧车道不让对方超车。





张某某没有放弃,他临时占用对向车道想从金某的左侧超车。金某并不示弱,他驾驶车辆一直占用着左侧车道,和张某某竞速行驶,始终不让对方超车。在这期间,两车均已超过限速。这大概一公里的路段,有三个车站,当两车行驶至外贸路和沙龙路交叉口时,发生了擦挂事故,造成两车的后视镜损坏,“飙车”这才停下来。





眼看两辆公交车无法继续载客了,两名公交车司机下来转运乘客后,争论了几句,随后两车各自送去修理厂维修。





开斗气车





两车驾驶员被审查起诉





这段“飙车”的经过被乘客拍下发在视频网站上,视频引起公安机关的关注并进行调查。随后,案件被移送至万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之所以张某某会突然变道,让金某踩了一脚“老刹车”,是因为出站时,张某某的车前停了一辆小车,想要离开,只有往左变道,这才差点儿和金某驾驶的车辆相撞。





张某某的无心之失却让金某记在心上。当张某某驾驶车辆停靠到中国移动公交站上下客时,金某驾驶车辆斜停在张某某的车辆前方,进而引发张某某的不满。在这之后,张某某一直想要超车到前面去,想多装几个客人,气一气金某。而在超车过程中,金某多次“甩盘子”,让矛盾升级。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金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金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目前,张某某、金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检方:





犯危险驾驶罪可能被判拘役





检察官介绍,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涉及到超速和酒驾两方面,一旦罪名成立,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不管是公交车驾驶员,还是私家车驾驶员,在开车时,一定要平心静气。尤其是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开斗气车,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还给乘客以及路人带来交通隐患。如果有别人违法违规驾驶,甚至影响到自己驾驶,应理性对待,不可争一时之气,不顾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分析





遭遇斗气车容易动怒





斗气车、路怒症……不少驾驶员坦言都开过斗气车。两江新区的付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平日里,付先生性格挺温和,但在开车时,有时就会展现出另一面。“有时候就是气不过,对方‘别’了我的车,就去较较劲。”付先生在一次自驾旅行时,就差点开过一次斗气车。付先生说,一辆越野车突然插队进他的车前,他立即踩刹车,避免了追尾,突如其来的急刹车让车里的父母吓得不轻。这让付先生气得不行,“要是我自己一个人,一定会去‘别’回来,可当时父母在,还是算了。”





故意加速超车、变道后急刹车……这些驾驶方式是斗气车的常见表现。付先生解释,驾驶时很平常的操作,但随时都伴随着危险。即使自己全神贯注开车,但有些突发情况,是始料未及的。





家住渝北区的金女士平日多驾车出行,在她看来,公共安全大家都要维护,不仅肩负着全车人安全的公交车司机要注意,私家车驾驶员同样不能忽视行车安全。不少驾驶员在遇到不文明驾驶时,坏情绪会一触即发。有时咽不下一口气而去“飙车”,极易发生事故。





案例





烈日下开“斗气车” 两车对峙街头





7月25日下午,北碚区蔡家就发生一起因心情急躁开“斗气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蔡家轻轨站旭辉路口,公交车驾驶员罗某驾车出站,由于乘客连续上下,罗某只好缓慢停车又启动。后方的小车驾驶员周某急于赶路,刚绕到公交车左边准备超车,没想到公交车也左打方向准备启动,几次下来,周某就认为是公交车故意挡道。于是他瞅准机会,将小车逼停公交车后找罗某理论。两人吵了一会,公交车安检员劝解罗某说倒车退一步为好。然而罗某心中有气,挂倒车档时,一不留神挂成了前进档,一下子就撞上了前方的小车,所幸的是当时车速较慢,两车受损不大。





周某顿时火冒三丈,直接冲上去和罗某厮打在一起。此次事故罗某承担全部责任,另未保持安全车距被警方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小车驾驶员周某违法停车被处以罚款200元处罚。由于两人有打斗行为,民警将该案件移交给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天津两位公交车司机





开“斗气车”被判刑





2016年4月29日下午,杨某某驾驶的629路公交车拉载30余名乘客,沿天津市津南区津沽公路南侧由西向东行驶至辛庄镇路段中辛庄车站进站上下乘客时,李某某驾驶的652路公交车拉载40余名乘客在其左前方违规超车进站停车,阻碍杨某某所驾公交车出站,遂引起杨某某不满。后两被告人分别驾车行驶至津沽公路与鑫盛路交口并排等候红灯时,杨某某打开车门与被告人李某某发生口角,相互辱骂。待绿灯亮起后,两被告人驾车继续前行通过鑫盛路口,杨某某为报复泄愤,强行并道,故意阻碍李某某的车辆通行,李某某见状,故意加速前进,致使该652路公交车左侧与629路公交车的右侧相撞,造成杨某某所驾公交车右后视镜、右侧多块玻璃等处破损;李某某所驾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左后视镜等处破损及车内部分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法院认为,杨某某、李某某为报复泄愤,不计后果,以强行变道、故意加速,造成两公交车相撞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报记者 钱也 实习生 李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