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的账该怎么算?如何不成下个“限塑令”?( 九 )

到2020年年底仅剩两年半时间了。国家层面对垃圾处理的决心和信心自不必说,但必须注意到,配套措施的制定、责任的明确、监管的到位乃至耗费的社会成本等,都必须考虑在内。由此不禁发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各方都准备好了吗?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每年超过1.5亿吨,并以每年8%到10%的速度递增。688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中,有1/4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我国城市每年因垃圾造成的资源损失价值在250至300亿元,形势严峻。而面对垃圾处理收费,如何形成合力,使“意见”精神贯彻落实下去,显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以垃圾分类为例,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住建部生活垃圾专委会委员金宜英看来,缺乏有力的政策扶持措施和配套的执行措施,是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最大问题,“垃圾分类立法应当因地制宜,注意可执行可操作,解决实际困难”。

采访结束前,曲屹松特意强调了下面的话:希望公众能明白,收费不是目的,减少垃圾总量才是目的,而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的基础性工作,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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