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的账该怎么算?如何不成下个“限塑令”?( 三 )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西城区和丰台区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到,业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基本上都是随物业费一起收,每年为固定数额30元。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由于这部分钱很少,因此很多业主来交纳物业费时都不会在意多收的30元,而且每户业主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不会因为户型面积的大小和居住人数的多少而不同。

“我做物业服务工作已经有十五六年了,与社区居民打交道非常多。垃圾问题也让我们非常头疼,因为物业收费还是按照1997年的文件收,实际上这个收费已经远远落后于现在我们实际交纳的垃圾收纳费用了。国家提出垃圾收费,这对我们物业来说是非常好的事。”曲屹松说。

对此,业内人士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

江苏省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何晟曾给媒体算了这样一笔账:

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为例,项目中标金额为5500万元/年,服务约5万户居民,按照户均3人,人均垃圾1kg计算(含非居民区的单位),5万户居民的年生活垃圾产量约5万吨,也就是说5500万元用于5万吨生活垃圾的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和收运,成本约为1100元/吨,考虑到项目内有5吨/天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其前端投放和收运的成本也达到了1000元/吨左右。一般城市不分类的情况下,每吨垃圾从收集到转运到处置的全流程直接成本在300元到400元,收集运输加转运的成本约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