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零零柒|看!南京又推10幅地!起拍价超83亿,禄口 桥林等远郊宅地登场…( 四 )


容积率:Far≤3.5;
挂牌出让起始价2.2亿 , 未设最高限价
G95地块出让条件:
1) 该地块不接受联合 竞买。
2) 该地块及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 , 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由于该地块位于南京南站重大交通枢纽经济区 , 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南站地区城市窗口形象 , 规划方案须经南站综管办同意 。
4)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 , 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40% , 本 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
3、NO.2020G96地块 为江宁高新园天元中路以北、竹山路以西地块 , 东至竹山路 , 南至天元中路 , 西至兴宁路 , 北至现状。
总用地面积:87103.80㎡
出让面积:87103.80㎡ , 单独出让地下19113.49㎡;
出让年限:40年;
规划用地性质:商办混合用地 , 基层社区中心;
综合容积率 4.53;
挂牌出让起始价11.6亿 , 未设最高限价
G96地块出让条件:
1) 该地块不得联合竞买 , 不得联合开发 , 不得股权转让(竞得人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除外)竞得人如需成立项目公司 , 须为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
2)C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 , 可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967.04平方米 。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作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 , 共计建筑面积约1680平方米 , 须由江宁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 , 建成后移交江宁区政府 , 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 , 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 , 由江宁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 。
3) A分区须建设一座150米高的标志性塔楼。
4) A分区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购物中心 (其中地上自持集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地下自持集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及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地上停车楼 。集中商业须全部自持 , 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
5) 地块内须建设并自持两个酒店 , 其中A分区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平方米 , 客房数不低于250个的国际一线品牌酒店。C分区除社区中心规划要求配建的建筑及拆迁安置的建筑外 , 剩余建筑面积须按高星级标准建设一个酒店 , 由竞得人全部自持并自主运营管理 。
6) 项目建成后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均价3050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回购商业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用于拆迁安置 (其中一层面积2590平方米 , 二层面积2370平方米 , 三层面积3840平方米) , 以均价700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回购办公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用于拆迁安置(其中20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须布置在B分区 , 由首层向上按楼层顺序满足20000平方米为止 , 首层面积须与办公标准层一致) 。上述回购的拆迁安置面积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因涉及拆迁安置 , 竞得人在规划方案报批前须取得江宁高新区管委会书面认可 。
7) A分区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的地铁竹山路站换乘厅及附属结构, 换乘厅须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 , 地铁四小件等附属设施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 。相关建设方案须征得地铁部门书面认可 , 相关建筑由受让人建设(建设费用已在地价中扣除) , 建成后产权须移交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8)A、B分区内除酒店式公寓、地铁设施及拆迁安置的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外 , 其余建筑面积须全部自持 , 不得销售 , 不得转让 。
9)竹山路站换乘厅及附属结构与地块结合工程分为三层(地下1层、地上2层) , 总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 , 地面一层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 , 地面二层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 其与地铁1号线、5号线竹山路站主体结构的最小水平距离分别约为28.3米、77.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