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预算法实施条例历时5年终于落地 国库管理权究竟归谁?


_原题为:预算法实施条例历时5年终于落地 , 国库管理权究竟归谁?
迟到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近期终于落地 , 这是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最为重要的配套文件 , 事关四五十万亿财政资金管理 , 备受外界关注 。
导致预算法实施条例滞后于预算法近6年才出台的原因较为复杂 , 其中之一就是财政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在国库管理权的界定 。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 , 从最终的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来看 , 财政部门依然在国库管理权上起着主导作用 , 享有库款支配权 , 具体国库业务对财政部门负责 。 而央行及分支机构也得以保留“经理”国库业务 , 而非“代理” 。 几经博弈难以达成新的共识之后 , 两部门维持了国库管理的现行做法 。 由于实施条例并未阐明“经理”含义 , 双方对这一词理解有所不同 。
央行守住国库“经理”权
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简称 , 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 。 政府的全部收入都需要上缴到国库 , 2019年全国各级国库共办理公共预算收支高达43万亿元 。 现代国库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实物仓库 , 堆放大量现金等 , 而是各级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了国库单一账户 , 财政资金以数字形式存放在账户里 , 并通过专门的计算机系统记载与核算 。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告诉第一财经 , 国库管理中有三大权力 , 一是管钱 , 这体现在金额庞大、运作频繁的现金收付;二是管账 , 这涉及政府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设置、调整和变更等;三是管投资 , 即国库库底资金的投资 。 可以说 , 国库管理中的实质性权力甚至比预算权力还要大得多 , 因此特别“诱人” 。
金融|预算法实施条例历时5年终于落地 国库管理权究竟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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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多数国家一样 , 我国的国库采取了委托国库制 , 即委托中央银行履行国库职能 , 这也被称为人民银行代理国库制 。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的原则 , 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区)、乡镇等五级国库组织机构体系 。
1985年国务院颁布《国家金库条例》 , 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 , 实现了人民银行代理国库制到经理国库制的转变 。
央行从国库“代理”转向“经理”到底有哪些具体变化?根据多位央行官员解释 , “代理”只是办理国库业务 , 而“经理”在办理国库业务基础上 , 新增了监督管理含义 , 即监督财政、征收机关和商业银行等与国库收支相关的业务行为 , 可以办理 , 违法违规也可以拒绝办理 。 另外“经理”也有国库现金经营管理的涵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