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狼疮患者,这些药物要禁用!(下)

【妊娠期狼疮患者,这些药物要禁用!(下)】
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狼疮新生儿的确诊条件是哪些?
一、妊娠及哺乳期药物的使用
SLE 妇女必须服用药物以控制病情 , 然而“是药三分毒” , 药物对胎儿可能有致畸等严重的不良反应 , 故在用药及妊娠之间保持一个微妙的平衡至关重要 。
SLE 妇女妊娠期间用药原则包括:停用任何致畸药物;怀孕应在病情稳定使用最少药物的状态 。
但实际经常有患者在病情活动时怀孕 , 一旦获知怀孕 , 应停用禁用药物 , 转而使用安全的药物 , 包括羟氯喹、不含氟的激素、硫唑嘌呤等 。

妊娠期 SLE 患者药物选择:
(1)羟氯喹:无致畸性 , 并且孕期停用羟氯喹有增加 SLE 疾病活动性的风险 , 故羟氯喹对胎儿、孕妇双向有利 , 专家推荐孕期继续应用羟氯喹 。
(2)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禁用 , 洗脱期 3~6 月;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禁用 , 甲氨蝶呤洗脱期 3 月 , 来氟米特洗脱期 6 月或 24 月(可用消胆胺拮抗);吗替麦考酚酯禁用 , 洗脱期 6 月;环孢素、他克莫司 , 硫唑嘌呤 , 柳氮磺吡啶较为安全 , 可应用 。
(3)激素:妊娠期间最好使用最小量的激素 <20mg/d 。 激素大部分在胎盘被灭活 , 很少作用于胎儿 , 但可能增加母亲糖尿病、高血压、胎膜早破、新生儿腭裂的风险 。
(4)合并抗磷脂抗体综合征时用药:阿司匹林联合低分子肝素 。

妊娠期狼疮患者,这些药物要禁用!(下)
本文插图


图:SLE 合并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用药方法 二、新生儿狼疮的治疗
新生儿狼疮(NLS)主要与母体抗 SSA、SSB 抗体有关 , 国外发病率为 1/12500~1/20000 。 主要是皮肤、心脏、肝脏及血液受累 , 罕见多系统受累 , 全身症状轻微 。
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即可确诊:

  •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和新生儿或母亲的抗 SSA、抗 SSB 抗体阳性 。
  • 经组织病理学和皮肤科专家确定的与新生儿狼疮相关的皮肤损害和新生儿或母亲的抗 SSA、抗 SSB 或抗 RNP 抗体阳性 。
新生儿狼疮的临床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皮肤表现:眶周融合性、鳞屑样皮疹——“猫头鹰眼”或“浣熊眼” , 好发于曝光部如头面部 。

妊娠期狼疮患者,这些药物要禁用!(下)
本文插图


图:NLE 皮肤表现(2)心脏表现:主要表现为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CHB) , 可有心肌病、心肌炎、结构性心脏病等 。CHB 的危险因素包括初次妊娠抗 SSA、抗 SSB 阳性孕妇 CHB 发生率约 2%;生产过 CHB 患儿 , 再次分娩 CHB 风险增加 10 倍以上;高滴度 Anti-Ro (大于50 U/ml)与 CHB 相关;Anti-Ro 阳性伴甲状腺功能低下者 CHB 风险更高 。临床表现为胎儿心动过缓 , 通常不可逆转 , 死亡率高达 20% , 存活新生儿中 , 2/3 需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表:CHB 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