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银行怕追责不敢报案 招行支行行长参与诈骗逾1.5亿( 四 )

风险频发

经采访人员梳理,文书网2019年来已公示多起信用证诈骗案。

3月8日文书网公示的一则信用证诈骗相关裁定书显示,浙江博通物资有限公司在某股份行杭州分行办理了额度为7000万元的贸易融资授信,后多次用虚假的货物购买合同,向该股份行杭州分行申请贷款、开立信用证和承兑汇票。因资金链断裂,最终导致6988.86万元银行借款本金未归还。

1月8日文书网公示的一则裁定书显示:被告人杨某在没有实际货物进口的情况下,使用虚假的进口贸易合同等信用证开证申请资料,向两家股份行申请开具共12笔信用证。最终造成这两家股份行损失近57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2月,一起特大信用证相关诈骗案被一审判决。该案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正公司”)罚金人民币30.12亿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以德正公司为基础,先后实际控制经营60余家境内外公司,在“德正系公司”明显不具备还款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为持续获取资金,陈某与同伙共同伪造仓单、转货证明等货权凭证,通过重复 质押 或将上述伪造货权凭证质押于银行等方式,骗取13家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共计36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