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HBV携带者,肝功能一直正常。得到一份医药行业的工作要求入职做乙肝体检,这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么?

直接引用如下,供参考:《关于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安函140号 2012年04月11日 发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体检有关问题的请示》(粤食药监法〔2012〕1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并规定: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还规定:对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目的是为了防止药品在生产过程中人为产生污染和交叉污染。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与患有传染病属不同范围,其健康检查指标和传染病检查范围均遵守卫生部的要求,国家局并未制定其他特殊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70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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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这个是事实存在的,目前也无力改变,感觉工作待遇各方面不错的,可以找我们帮你替检通过入职的最后一关,全国任何城市可以。球求27-99.64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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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哦。病毒携带,但是我现在在食品企业做研发。当初办健康证,抽了两管血,分别化验e抗原和转氨酶。然后就拿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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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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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这是逼迫你去造假。其他的不多说。我选择不回去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