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之人可以为禹什么意思( 三 )


荀子这里的情性观与早期儒家《性自命出》一派的思想有关 。然而性自命出以“情”为天的观念引出的是自然主义、情感主义的生存论调 。荀子没有沿着这一个路向发展,这是因为,他认为天然禀赋的性情是恶的 。因而顺应他的发展,将引起人与人的争夺,贼杀,导致社会的混乱,这就是性恶论 。
2.“化性起伪”的道德教化论
荀子认为,凡是没有经过教养的东西是不会为善的 。对于人性中“善”的形成,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命题 。荀子的人性论虽然与孟子的刚好相反,可是他也同意,人人都能成为圣人 。荀子以为,就人的先天本性而言,“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都是天生性恶,后天的贤愚不肖的差别是由于“注错习俗之所积耳” 。后天的环境和经验对人性的改造其则决定性的作用 。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其礼义,制法度”,转化人的“恶”性,则“涂之人可以为禹” 。
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因为人本来就是善的,而荀子论证涂之人可以为禹是因为人本来是智的 。
3.“化性起伪”的性恶论的意义与目的
1)性恶论的价值在于:
(1)提出人的自然本性的先天合法性,从人的实然层面来看待人性 。
(2)强调后天环境对人发展的作用 。
(3)进而说明礼乐教化的价值与意义 。
2)性恶论的限制在于:
(1)从性恶出发,固然可说明礼乐教化之“伪”的现实必要性,但由于否认了人的道德先验性,圣人治礼作乐的“化性起伪”的教化行为就失去了坚实的存有论根据 。
(2)把人的先天的自然本性等同于社会道德之恶,没有真实地看到人的自然本性和人的社会性“恶性”之间具有人的意识的造作性 。如此将使社会性的“恶行”具有自然存有论根基,以至于“恶”成为了价值的合理性行为 。
(3)性恶论使人性的超越幅度丧失殆尽,人完全成为社会宗法等级的奴隶 。
性恶论的目的:性恶,或性善,对儒家并没有决定性的意义 。其价值仅仅在于如此的人性论奠基可以为现实社会的礼乐教化提供内在人性的根据 。
三.所积而致的成圣之道
就道德修习而言,荀子认为最高的要求就是“成圣” 。荀子坚持自己的理论的一贯性,认为在天生的情性方面,圣人与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 。从一个侧面表现了战国末年贵族和平民依血缘形成的原有的界限的消解 。荀子还认为圣人与普通人一样,也只有经过后天的努力,才能够成就自己 。“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 。
圣人与一般人,君子与小人,在先天本性上的差别被取消了 。但是荀子立论的意图并不在于从根本上废弃这种差别,反而要从后天努力的角度凸现这种差别 。凸现后天努力修为造就君子、圣人,是在强调精神气质、文化教养上的贵族性,荀子学说有浓重的知识化、工具化的倾向,然而在追求成圣,追求贵族性的精神气质与品格的这点上,与孔子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 。荀子讲成圣,又希望借圣人的教化,使得社会大众得以转变性情,以至于善 。
四、“明分使群”与古今、礼法之争
1.“明分使群”的社会(礼义)起源说
以往的儒家学者都曾建筑过自己的外王学,而且大都把这种外王学的正当性诉诸于天道、天命,很少有人能够从现实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源出处证明自己的外王学 。荀子的经验知识的立场使他得以面对现实,回到现实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源出处 。
荀子注意到,人与动物的不同而且得以优异于动物的地方,是人能群,即人能组织社会 。而人所以能“群”者,在于“分” 。“分”即是建立社会等级,从事不同的社会分工,将社会协同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以面对自然、战胜自然 。“分”是组织社会的根本法则 。而“分莫大于礼” 。通过圣人的治礼作乐,将社会分为上下有序的等级,以解决基于物欲的争斗 。“分”的标准就在于“礼义”,即封建的伦理道德和礼法制度 。关于分靠什么维系,荀子有两个说法:一是“分何以能行?曰:义” 。一是“分莫大于礼” 。显然前一种说法侧重于道德教化;后一种说法则侧重于礼法制度 。
从“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人性论出发,荀子提出了“名分使群”的社会起源说,以论证礼乐教化之必要性 。
2.“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
1)隆礼重法
在国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礼” 。荀子认为礼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结果 。在治礼的过程中,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和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