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行政许可 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水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的 , 应 当在该水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 。
23、可实 施机关提出申请 。
但是 ,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查后 , 应当作出决定 。
仍符合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条件的 , 准予延续 , 制作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符合 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条件的 , 不予延续 , 制作不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前款决定应当在该水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 逾期未作决定的 , 视为准 予延续 。
第四十一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水行政许可 。
水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 , 或者准予水行政许可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水行政许可 。
由此给公 。
24、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造成财产损失的 , 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第六章水行政许可的费用第四十二条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水行政许可和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但是 ,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提供水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格式文本 , 不得收费 。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水行政许可所需经费 , 应当列入本机关年度预算 ,实行预算管理 。
第四十三条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水行政许可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 取费用的 , 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 库 , 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
第七章水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
25、采取执法检查、 处理投诉、责任追究 或者个案督办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水行政许可的监督检 查 , 及时纠正水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
第四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 按照管理权限和 职责分工 ,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履行监督检查 责任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督检查职责 , 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明确其下属管理 机构的具体监督检查职责 。
第四十六条监督检查一般采用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活 动情况的有关材料进行 。
可以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场所依法 进行实地检 。
26、查 。
检查时 , 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 , 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 果予以记录 , 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 公众有权查阅 。
第四十七条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 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 , 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 ,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 并应当 保守与此有关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
第四十八条被许可人在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管辖 区域外违法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 ,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 关按照管辖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 并于五日内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 。
27、 告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
第四十九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现违法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 , 有权向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举报 ,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或者其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 ,可以撤销水 行政许可:(一)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水行政许 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水行政许可的;(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可以撤销水行政许 。
28、可的其他情形 。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 , 应当予以撤销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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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