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食物的中国人刑拘,偷钱财的外国人罚款?

一个人偷钱 , 出于贪婪 , 这个人有罪;一个人偷食物 , 为了生存 , 这个社会有罪!
偷食物的中国人刑拘,偷钱财的外国人罚款?

偷食物的中国人刑拘,偷钱财的外国人罚款?
1935年 , 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在庭审一桩面包偷窃案 , 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 。 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 , 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 , 要知道 , 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 。 ”“既然 , 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 ”法官最后裁定:“很抱歉 , 我必须秉公执法 。 依据法律 , 你将面临着 10 美元的罚款 , 或是 10 天的拘役 。 现在 , 该是你作出选择的时候 。 ”那时 , 8 美分可买一杯咖啡 , 10 美元的罚金绝非这位穷苦老太太所能缴纳的 。 否则 , 老太太也不会被迫去偷几美分的面包了 。 无奈之中 , 老太太只能选择“拘役” 。不用猜 , 老太太受到“拘役”的处罚是罪有应得 。 但因纽约市长拉古迪亚(Fiorello LaGurdia)参与了这次旁听 , 事情还是发生了变化 。就在大家将要离开法庭之时 , 只见纽约市长拉古迪亚(Fiorello LaGurdia)从旁听席上站起身 , 脱下自己的帽子 , 往里面放进 10 美元 。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 , 请每个人另交 50 美分的罚金 , 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 , 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太太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 。 ”法庭一片肃静 , 在场的每位法官都默不作声地捐出了 50 美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