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察:“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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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一名大学生起诉了哈尔滨铁路局。此案被媒体称为“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11月14日,原被告双方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交换了证据并进行了庭前质证,案件将择日开庭。





高铁上不能吸烟,会危及高速行驶的列车安全,这已经成为共识,但普通列车上,吸烟现象还比较常见,并且在车厢连接处还专门设置了吸烟处。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而北京、天津也专门出台了控烟条例。此案的审理或许能够推动普通列车上全面禁烟。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这是科学研究证实的结论,是个不争的事实。虽然对于公民个体来说,选择吸烟是每个人的自由,但如果是在像列车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就不再是个人的事了。既要考虑到个人的选择,更要充分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并在制度安排中充分体现对各方权益的尊重,这应当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