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到底欠了多少钱?( 三 )

 

不过,简单来讲,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分为直接债务和隐性债务。由于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国发〔2014〕43号)(下称“43号文”)

,规定政府新增债务,只能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所以直接债务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及尚未置换成债券的存量债务

(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在2015年之前举借银行贷款等债务)

相对于直接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定义更加让人捉摸不透。43号文之后,地方政府不得违规对城投公司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进行担保,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的债务与政府的关系开始了剥离和清理,因此从明面上看,这两类主体的举债与政府没有直接关系,但在市场看来,一些地方融资平台以及国有企业债务仍然有地方政府的信用背书,也即预算软约束。反过来看,这些债务很可能造成政府的资金压力。因此,可以将这类债务统称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