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拐点已至!?(20)

政府方面,一是应该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降低地方政府财政对出让国有土地的依赖,从根本上实现中央与地方对房地产市场的利益一致性,提高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约束力。

二是促进房地产最终回归居者有其屋的民生本质。

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房地产供给体系,主要满足居民首套和改善型需求,彻底挤压投机性需求。在构建租购并举的房地产供给体系过程中,最近一些城市房租价格较快增长的现象值得高度关注,应切实防止出现“房价上涨买不起、房租增加住不起”刚需群体两头承压的情况。

三是稳步推出和实施房地产税制度。

这里我们不去讨论房地产税在法理和产权上的逻辑,单纯作为一项政策工具,房地产税可以提高房屋所有者持有房屋的成本,这既可挤出不合理的住房投机需求,也可为地方政府带来新的收入渠道,进而降低对房地产的依赖。当下,我国房地产登记市场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已然具备,尚可讨论的是免征面积与递进税率水平,以及是按照持有人全国范围内的房产统一征税还是分地区征收,坊间对此讨论颇多,在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