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灰犀牛”步步紧逼:算清长期风险和短期风险两笔账(15)
与此同时,针对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若想顺利开征房地产税,需要改革现存的征税制度,加快构建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制度体系。
规避短期和化解长期风险的可行路径
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总体原则,加快完成各项准备工作,选择合适时机果断开征房地产税。
财政部提出“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实施”的总体原则,需要全面理解:
首先,立法先行,加快立法。
基于税收法定的原则,一要通过制定全国性法律为房地产税开征创造法理依据。另一方面,不能让立法延误了房地产税开征的时机。为此,要加快立法进程,不能以税收法定和问题复杂为借口,以没完没了的调研而拖延时间,应该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并通过立法,让各地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时机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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