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农商行遭遇599万骗贷案 贷款人冒用12人名义行骗( 四 )

信贷员违法放贷

詹玲丽怎会有如此腾挪的本事?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认定:李献侠作为安徽临泉农商行北关支行信贷员,负责韦某、常某、刘某2、刘某1、刘某3、詹玲丽名义下六笔贷款的调查工作,未按照规定履行贷前调查职责,出具同意发放贷款报告,违法发放贷款六笔共229万元,立案前未收回贷款本金194万元。

赵存星作为安徽临泉农商行张营支行信贷员,负责王建东、韦新华、谢平名义下三笔贷款的调查工作,未按照规定履行贷前调查职责,出具同意发放贷款报告,违法发放贷款三笔共200万元,立案前未收回贷款本金198万元。

原判认为,被告人赵存星、李献侠身为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鉴于李献侠到案后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积极挽回临泉农商行部分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赵存星到案后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积极挽回临泉农商行经济损失,且未给被害单位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犯罪情节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