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农商行遭遇599万骗贷案 贷款人冒用12人名义行骗( 二 )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詹玲丽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退赔安徽临泉农商行165.265564万元。
以多人名义骗贷
1971年出生的詹玲丽,是安徽省临泉县人,初中毕业后即辍学,是一名经商人士。
2009年,时年38岁的詹玲丽,于当年2月至次年5月,先后以王建东、韦新华、韦某、常某、刘某1等12人及其本人名义,采取虚构贷款用途、提供部分虚假贷款资料的方式,向安徽临泉农商行营业部、北关支行、张营支行等处贷款13笔,骗取贷款金额共计599万元。
- 安徽长丰县政协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 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强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 安徽今起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
- 安徽宣城景区回应“男子酒后踹鳄鱼”:举动危险 已批评教育
- 女子不吃晚饭天天锻炼一斤没瘦
- 安徽省明光市政协为乡村振兴支招
- 安徽亳州:万人同场演练五禽戏
- 水洗面条后变成“胶”?安徽食药监辟谣:是面筋
- 安徽交控集团原董事长周仁强出庭受审 被控受贿225万余元
- 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毅军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