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速递-特别企划】|余富强 胡鹏辉| 拟真、身体与情感:消费社(19)

网络主播在直播服务过程中同时作为情感劳动者与情感消费者的双重角色,对情感劳动的后果引起了新的挑战。“情感劳动”概念的提出,源自研究者对于服务业发展过程中情感商业化的关注[28]。这些研究者认为被商业化后的情感,作为服务业的“商品”,成为一种压迫劳动主体的工具。对于劳动主体的管理,不仅要规训其身体,更要规训其心灵。劳动者需要通过各种自我技术控制并适当呈现情感。因此,情感劳动的结果便是真实情感的压抑及丧失,进而导致情感的异化。面对网络直播这种新型的劳动形态(新媒介产业中的数字劳动),情感劳动还必然导致情感异化吗?

传统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多处于商业组织或者服务组织的监控之下。通过管理和操控情感,这些服务人员单向度地提供情感劳动,以服务于消费者。传统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其服务过程多是处于严格受到外在组织或者行业规范的规训。因此,他们压抑自我内心的真正情感而导致情感异化的产生。可以看到,这种情感异化是权力技术的产物。而在网络直播行业中,网络主播多数为自由职业者,对于外在组织的依赖度比较低。因此,相对传统服务业从业人员而言,网络主播拥有广阔的情感表达空间,情感劳动过程较少地受到外在组织的约束。最关键的变化是,网络主播在进行情感劳动的同时,也可以在直播互动过程中进行情感消费,获得了某种程度的情感满足。甚至,对于网络主播而言,有时候情感劳动和情感消费是复合的。在某种意义上,受众“凝视”和自我“凝视”下适当的情感满足可以促成劳动主体提供最好的情感劳动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网络主播的情感消费也是情感劳动内容的一部分。对于以网络直播为代表的新型产业而言,其情感劳动不再仅仅是如同传统服务业中权力技术作用下的压抑性生产,同时也是自我技术作用下诱惑性消费。对于劳动主体的管理,不再仅仅需要福柯意义上的全景敞视监控[29],也需要鲍曼意义上通过消费实现对劳动者进行控制的后全景敞视监控[30]。这意味着,对于新型产业中的组织而言,它们不再像传统的组织对劳动主体进行过多的管理和控制,而是创建和维护一种适当的工作平台,促使劳动主体在付出劳动的时候,也在劳动过程中获得消费的机会。具体而言,在传统的情感劳动中,劳动主体在进行情感服务的同时,是没有情感回报和收获。而网络主播在进行情感劳动的过程中,也在即时进行情感消费。网络主播越是在这种情感消费中能获得满足和收益,越有利于促进劳动生产过程的实现。当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进行了情感消费,便很难再将情感劳动和情感异化进行等同。如果说,在网络直播这种参与性文化中,网络主播在采取“深度表演”的情感管理策略模糊了情感表达中的异化和能动,那网络主播采取“真实表达”的情感表达方式时,其并不存在情感的压抑和扭曲。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能够同时进行情感劳动和情感消费的状态,事实上是媒介融合过程中技术改变社会文化实践的结果。媒介融合不仅仅意味着技术上的改变,更是“深层次地影响人类的经济活动、社会结构和文化形态”[31]。网络直播融合了传统电视媒介和社交媒体的优点,使得网络直播在直播过程中可以同时实现获利、消费、社交等多重目标。因此,网络主播的情感表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生产领域的整饬体制、消费领域的体验体制、交往领域的表演体制等三重情感体制的交叉[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