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篇】你现在有购房资格吗?继承、赠与要不要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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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篇】你现在有购房资格吗?继承、赠与要不要购房资格?

买房的前提,是你要有购买资格。在全国限贷、限购的大背景下,购房人要取得购房资格,一般需要有本市户口,或者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

有的城市规定比较严格,社保必须连续,意思就是不能中断。

有的城市规定比较宽松,社保可以中断。

很多购房人以为自己有资格,可实际上并没有。好在中介卖房时,购房资格审查往往是成交前的第一步。怎么看你有没有购房资格呢?有个规则叫“认房又认贷”。

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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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看包括你、你的丈夫(妻子)、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家庭,在打算买房的这个城市里,有没有房屋登记系统或者合同网上备案系统里面的记录。所以在“认房”的情况下,在其他城市有房子是不会影响购房资格的。实际确认也比较简单,很多城市都支持查询名下在当地有多少房产,比如在深圳,你只需要拿着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去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查询机上刷一遍,就能免费打印一张清单。

过去有不少夫妻通过假离婚获取暂时的购房资格,但是现在北京出了新规定--离婚一年内买房算二套房。(限离)

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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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看你在银行有没有贷款买房的记录。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认房认贷具体怎么操作?

以北京为例,购房资格核验主要把购房人分成四类:京籍、非京籍、外籍、港澳台侨。

1、房子的共有权人无论拥有多少份额,都视为有一套房,比如你和其他6个兄弟共同继承了一套房子,也算你有一套房。

2、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足一项就可以。

3、连续缴纳5年社保分为两种情况。

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5、连续5年缴纳社保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断月,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政策规定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6、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单位为个人完成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会视为正常缴纳。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保补缴的,单位为员工完成补缴,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纳。以上两种情形补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7、共有权人之间转让共有住房产权份额的,不需要购房资格核验。

8、赠与住房时,受赠方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

9、继承住房时,继承人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10、通过拆迁取得安置房时,购房人也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核验,但是没有购房资格的(比如外地户口),有可能会在拆迁的时候不予安置。

11、夫妻双方,只要一方满足购房条件,购房时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夫妻另一方不满足条件者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