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加计扣除”VS“加计抵减”,税收优惠要分清(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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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填写申请表”界面 , 选择适用年度2020年 ,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所属行业 , 并且填写生活服务销售额以及全部销售额 , 确认提交并完成CA验证即可完成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填写 。
Part 03 热点Q&A
Q: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 , 能否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A: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 , 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 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 该纳税人如果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业务 , 其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 可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并可同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VS“加计抵减”,税收优惠要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