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加计扣除”VS“加计抵减”,税收优惠要分清( 二 )


二、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 , 抵减应纳税额 。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 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
申税小微:
敲黑板!增值税“加计抵减”中 , 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不同 , 享受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 , 而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范围仅限于生活服务业 。
申税小微前期为大家总结过加计抵减的全攻略 , 可以戳链接回顾喔!
【实用】加计抵减全攻略 , 政策和操作都在这张表里了!
Part 02 实际享受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 , 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 , 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 同时 ,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
增值税“加计抵减”
1.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 点击右上方“登录” , 选择IA/CA登录或税号登录 。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VS“加计抵减”,税收优惠要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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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我要办税”目录下“综合信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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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左侧菜单栏选择“资格信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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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如果纳税人可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 , 则点击“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进入填报界面 。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VS“加计抵减”,税收优惠要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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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填写申请表”界面 , 选择适用年度2020年 ,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所属行业 , 并且填写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销售额以及全部销售额 , 确认提交并完成CA验证即可完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填写 。
5.(1)如果纳税人可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 , 则点击“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进入填报界面 。
加计扣除|“加计扣除”VS“加计抵减”,税收优惠要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