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蚂蚁是如何逃避金融监管的?( 三 )


截至2020年9月末的我国的M2是216万亿元 , 而真正由央行发行的货币只有8.2万亿元 , 也就是说全中国的货币总量中有96%是银行创造的 。 银行特许吸收公众存款 , 同时又掌握信用创造的权力 , 自然要有严格的监管来限制这种权力不被滥用 。 整个存款派生链条 , 即从吸收存款到信用创造所涉及的所有金融行为都应该是银行监管的对象 , 这就是银行监管的根本依据 。
在界定了监管对象之后 , 还需要设计相应的监管工具 , 才能对银行实现有效的制约 。 经过漫长的理念演化和监管实践 , 形成了存款准备金制度、风险拨备制度、巴塞尔协议体系等诸多监管工具 。 不难发现 , 这些监管工具大都是依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来设计的 ,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银行监管的一个重要方法——基于资产负债表来设计监管工具 。
随着金融体系的发展 , 金融机构的类型以及资产形式越来越丰富 。 一方面 , 承担信用创造功能的机构已经不局限于银行 。 比如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小贷公司等都是类银行机构;甚至是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也有一些特定的信贷功能 , 比如两融、保单贷等 。 而这些机构只要能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 , 就属于广义上的银行系统成员 , 实际上参与了存款派生的过程 。 金融监管也相应把银行监管的原理拓展到其他非银金融机构 , 比如对金融租赁公司同样有资本充足率等和银行类似的监管要求 , 对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以及证券公司两融业务制定相对简化的杠杆率要求等等 。 另一方面 , 商业银行也通过证券化、衍生品等工具将信用创造对应的风险资产挪出表外或者转换资产形式 。 对于金融衍生品、资产证券化的监管也早就被巴塞尔协议纳入到监管范围当中 。 比如 , 由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表外资产负债 , 要根据合同折算成表内口径统一监管 。
现在来看 , 目前主流的金融监管的方法和工具 , 在金融科技公司的冲击之下被打破了 。
(二)联合贷款开辟了“表外信用创造”模式
以蚂蚁集团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公司 , 在联合贷款业务中以信贷分工的方式切入了信用创造体系 , 却没有体现在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当中 , 成功地逃脱了基于资产负债表的监管框架 , 形成了一种新的“表外信用创造”模式 。
一方面 , 从联合贷款模式来看 , 蚂蚁集团已经在信贷分工当中占据了多个核心角色:客户获取、客户筛选、风险定价、风险模型的构建与迭代、贷后监测等等 。 蚂蚁集团把合作银行的资金汇集起来在自己的平台上发放贷款 , 这些贷款就变成蚂蚁集团用户在支付账户或者指定银行账户的存款 。 在蚂蚁集团的微贷平台上 , 一边积累了5亿个人信贷用户和2000万商家 , 另一边聚拢了过百家合作银行 。 所以蚂蚁集团已经在整个信用创造体系中充当了关键性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