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病|手把手教你看懂保单不被坑( 五 )


2)条款潜在“坑点”:
i)恶性肿瘤二次赔付要求严格 。
大部分保险公司对恶性肿瘤二次赔付的定义都是新发、复发、转移、持续都保;
并且对初次患病没有限制 , 比如我举例的条款有这两条:
疫病|手把手教你看懂保单不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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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 , 初次确诊的重疾是恶性肿瘤 , 3年内再次确诊合同约定恶性肿瘤可以二次赔;
初次确诊的不是恶性肿瘤 , 是其他的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 180天内再次确诊恶性肿瘤 , 也会赔付120%保额;
但有一部分重疾险会在条款里加一些限制 ,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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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条款中 , 初次确诊的重疾必须是恶性肿瘤 , 才可能有多次赔付 ,
如果第一次得的是不是癌症 , 比如重度脑中风后遗症 , 这个责任就是无效的 。
有些重疾险还会加上一些其他的限制 , 比如:
必须与第一次属于不同的病理学类型;
与第一次恶性肿瘤发病器官不同;
如果是第一次的复发或者扩散 , 那第一次恶性肿瘤必须已经完全缓解;
等等 。
所以看条款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 , 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大坑 。
ii)赔付间隔期过久
首次确诊几年后再次确诊可赔付 , 也是十分重要的;
大部分的条款是首次确诊3年后 ,
有些比较坑爹的条款 , 会设立5年 , 甚至更久 。
比如刚刚也用到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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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许不知道 , 医学上有一个「五年生存期」的概念 , 是说90%左右的癌症复发或转移会发生在5年以内 , 如果成功活过了5年 , 基本上后续再发作的概率就很小了 。
所以这个5年间隔期的设定 , 可以说是十分坑爹了 。
保险公司在这上面做文章 , 普通的消费者哪里看得出来 。
4、 中/轻/前症责任
【条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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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轻/前症责任是什么?
中/轻症责任就是还没到重疾那么严重 , 只是中/轻症 , 也赔付一定的保险金 。
这部分重点注意的是 , 赔付次数与每次赔付额度(红线标注部分);
赔付次数越多 , 比例越大 , 对消费来说 , 肯定是越好的 。
前症疾病责任是指当疾病初露苗头 , 得了比轻症还要“轻”的合同约定疾病 , 也可以得到一部分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