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险资投资管理能力标准迎新规范: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


投资管理|险资投资管理能力标准迎新规范: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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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采访人员 姜鑫资产规模超过20万亿的险资迎来了投资管理能力新要求 。
10月10日 , 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对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自评估、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各项投资能力建设标准提出了细化要求 。
一位保险投资机构管理人士表示 , 此前在投资能力建设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标准 , 此次《通知》发布是有了一套投资能力系统性的建设的细则 , 有利于规范保险公司在投资能力建设上的不足 , 并付诸投资的实践中 。
七大类规范投资能力建设
【投资管理|险资投资管理能力标准迎新规范: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据了解 , 2009年 , 原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首次明确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无担保债券投资能力)和股票投资管理能力标准 。 此后 , 原保监会先后于2010年、2013年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的构成和相关标准 。
但原有的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还存在部分投资管理能力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 深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 , 持续加强投资管理能力事中事后监管 , 在充分听取行业机构意见建议基础上 , 银保监会基于原有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制度框架制定了《通知》 。
在具体投资管理能力建设上的管理上 , 《通知》按照“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的原则 , 细化和明确了保险机构开展债券、股票、股权、不动产、衍生品运用等各类投资业务 , 以及发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的能力标准和监管要求 , 引导保险机构全面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 。
《通知》由正文和七项附件构成 , 正文主要规定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自评估、管理和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附件对各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具体建设标准进行了细化要求 。 一方面 , 优化整合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 , 细化能力建设标准要求 。 调整后 , 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共有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投资管理能力、股权投资管理能力、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等7类 。 另一方面 ,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 取消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 , 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方式调整为公司自评估、信息披露和持续监管相结合 , 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方式、频次等进行了明确 , 并规定了违规情形和责任 , 全面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