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观察|不管你是否独立核算,分公司都无法单独享受小型微利的优惠( 四 )


简单观察|不管你是否独立核算,分公司都无法单独享受小型微利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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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如下:
简单观察|不管你是否独立核算,分公司都无法单独享受小型微利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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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 我们可以看到 , 本期钱都是分公司挣的 , 汇总报表体现资产(货币资金)和未分配利润增加的5万 , 其实就是分公司本期实现的收益 。 汇总后体现了总分公司整体的情况 。
当然 , 实际中总分公司的业务肯定远远比二哥案例中的情况要复杂 , 但是万变不离其宗 , 其实大概思路也就如此 , 只是细节的方面我们在实际中再具体把握即可 。
2.
会计核算 , 报表编制的事情考虑了 , 我们再看看税务关系的处理 。 说起税务关系 , 很多人又会提其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
在相当多的人意识里 , 独立核算就是意味这税务关系独立 , 需要独立申报纳税 , 而非独立核算就不需要独立申报纳税 。 其实这是不正确的 。
是否独立纳税和是否独立核算并没有什么关系 , 不管是否独立核算 , 在税务关系上都是一样的 , 是否独立核算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规范要求而已 , 并非税务上的规定 。
税务上怎么申报纳税 , 具体我们从不同税种来进行分析 。
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 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因此 , 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就地申报纳税 。
所以 ,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就地申报纳税 , 也就是分公司自行开票 , 抵扣 , 申报纳税当然有没有汇总缴纳增值税的?
肯定是有的 , 但是条件很苛刻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74号)规定 ,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按照74号规定的办法汇总纳税 。
所以说这个条件是十分苛刻的 , 得经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 毕竟典型的就是我国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 , 它们就是财税专门发文规范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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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 这些分支机构的名单的变更也是财税部分发文明确的 。 你比如最近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就是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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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及附加
城建税和附加都是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为基数计算缴纳的 , 增值税独立纳税 , 那么很显然 , 城建税和附加也是独立纳税 。